11月3日,此前备受业界关注的腾讯公司起诉淘手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开庭,法院并未当庭宣判结果。
此前,腾讯起诉游戏交易平台“淘手游”侵权的案件在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中被告方淘手游败诉,淘手游随后宣布不服判决,进行上诉。
据悉,由于一审没有认定腾讯起诉淘手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诉请以及腾讯认为赔偿金额过低,腾讯方面也向法院提出上诉。
据了解,本次案件中核心的问题关于游戏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淘手游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以及淘手游提供的交易服务是否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原淘手游的一审诉讼代理人、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陈晔告诉红星新闻,本案是游戏账户归属权益以及交易平台存在合理性的前沿性案例,在反垄断的大背景下,期待用司法判例去推动民法典关于虚拟财产权的权利归属界定,在本案中交易平台是否违反了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是否违背了法律或者商业道德,是否具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不正当性”,也是业内关注的重点。
↑《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画面。
相关专家表示,网络游戏账号交易,以及为之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作为网络游戏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已经存在多年。认可游戏账号交易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需求,同时通过加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规范运营,建设交易安全环境,保留交易过程中的数据资料,协助受害者维权,则会让交易处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之下,避免各种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审争议焦点:腾讯或将形成垄断,玩家选择权被剥夺
据一审判决书中显示,2018年1月9日起,用户在淘手游平台交易《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装备、金币。至2020年12月9日,用户在淘手游平台交易的与《地下城与勇士》相关的订单数合计4884笔,交易额合计2165800.32元,贵州指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淘手游母公司)因提供平台服务取得的客服费和交易费合计185001.31元。
另查明,涉案《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自2008年在中国大陆上线发布以来,先后获得了众多奖项。截至2016年底,涉案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超过500万。
本案中原告指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三项,一是被告通过淘手游平台(包括官网和手机 APP )为《地下城与勇士》游戏金币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二是被告通过淘手游平台(包括官网和手机 APP )为《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三是被告通过淘手游平台(包括官网和手机 APP )宣传、推广《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金币交易的行为。
↑一审认为,淘手游的行为扰乱游戏市场竞争秩序。
腾讯认为淘手游为玩家提供了交易游戏账号、游戏币以及其他装备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方美术作品的网络传播权,危害了涉案游戏的安全性,破坏了涉案游戏中公平、公正的游戏秩序,损害了原告的经济效益,也损害了其他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一审判决书中,腾讯提交了大量的作证材料,要求淘手游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
在一审中,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判决要求贵州指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通过淘手游平台为《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账号、金币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及立即停止在淘手游平台发布《DNF手游商人招募令》,并赔偿腾讯70万元。
“这将是一次有意义的判决。”陈晔律师在接受红星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案件属于游戏账号归属权上的争议。平台撮合交易并收取中介费用的行为本身并不能找到类似的先例作为参考。从这一点上来讲,本次案件具有非常强的代表性,会对游戏玩家、游戏平台都产生影响。
↑一审认为,玩家有义务遵守账号使用等规则。
红星记者留意到,在目前为止的此类纠纷中,纠纷各方对于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的归属权都有着较大的争议。对此,淘手游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游戏账号本身是空白的,由玩家耗费精力后,才被赋予了一定的价值。如果游戏公司通过自身发布的格式条款的规定,强调游戏账号属于公司而非玩家,并限制玩家对账号进行交易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其实是对于游戏玩家权利的侵害。”
对于双方争议的核心要点,淘手游相关负责人认为,淘手游作为第三方的交易平台,没有直接参与游戏账号的交易,而只是撮合交易并保障玩家的交易安全。同时,这样的游戏交易已经存在了十几年的时间,并出现了不同的交易平台,说明其有作为市场存在的基础。而本次腾讯在起诉其它平台不久之后就把矛头指向了淘手游,那么最终的结果可能会让腾讯形成垄断,玩家的选择权也会被剥夺。
专家观点:网络游戏账号管理宜疏不宜堵
对于这一纠纷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姚欢庆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在这一类诉讼中间,双方核心的博弈点就是(游戏账号及衍生物品)控制权的问题。作为淘手游一方认为,作为游戏用户所享有的权利应该在市场上流转,而作为游戏开发方会认为,虽然作为游戏的使用者在游戏中间产生一定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只是一种使用权,要受到开发方在权利上的限制。对这样一个问题,到底应该怎么样来对待,与商业模式、整体的社会认知等都有很大的关系。
“比如说这段时间炒的非常热的这个元宇宙的概念,那么未来在元宇宙的这种模式下,也会要求一个数字身份的互联互通。在数字身份下的互联互通,如果再去对它做这样一系列权利的限制,可能就会带来非常大的问题。未来的发展中,这种虚拟财产在市场上的交易空间可能会有更多的认可。”
记者还注意到,2020年12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仁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钱明星等人对于该案进行了论证。
↑法学专家意见。
三位专家在论证意见为,《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的玩家是游戏账号、游戏币及其他装备等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人,《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中有关游戏账号所有权归其所有的条款与其他游戏规则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剥夺了游戏玩家对于游戏账号的所有权、限制了对游戏币及其他装备等虚拟财产的自由转让权,损毁、浪费和减损了社会总体财富,破坏了商品的本质和市场交易秩序,应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游戏账号及其附属的游戏币和其他装备等虚拟财产应归玩家所有:玩家支付了相应的代价才获得游戏账号;游戏账号附属的游戏币和其他装备是玩家智力成果和金钱投入的具体表现;游戏账号附属的游戏币和其他装备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符合财产的属性。”
↑法学专家认为,游戏账号及其附属虚拟财产应归玩家所有。
而关于淘手游的侵权质疑,此次法律论证会得出结论为:在玩家正常行使自己的交易权过程中,淘手游提供的服务符合经营范围,同时玩家之间自行定价,淘手游对于虚拟财产的定价并无决定权,故淘手游平台发布玩家游戏账号、游戏币及其他装备等虚拟财产交易信息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近段时间,围绕网络游戏账号的权益属性及运营管理问题,监管部门与学界展开了热烈讨论。
红星新闻注意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在法治日报—法制网上发表的题为《网络游戏账号管理宜疏不宜堵》的文章中指出,网络游戏账号交易,以及为之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作为网络游戏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已经存在多年,满足了客观存在的市场需求,并且通过市场交易机制,实现用户在权益方面的诉求。
薛军在文章中认为,对于网络游戏账号客观存在的需求,宜疏不宜堵。“堵”只会让游戏账号交易转到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的黑箱中进行,反而导致诸如诈骗、维权不畅等不好的结果。与之相比,如果采取“疏”的管理思路,认可游戏账号交易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需求,同时通过加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规范运营,建设交易安全环境,保留交易过程中的数据资料,协助受害者维权,则会让交易处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之下,避免各种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红星新闻记者 任江波 实习生 赵羽
编辑 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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